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部、处、室:
现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
中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 反腐败 联席会议 通知
发:各党总支、各直属支部,各院、部、处、室。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印发
附件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教职员工的支持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湘纪发[2014]2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领导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政领导班子为成员,负责领导、协调、检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联系会议的工作机构及成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纪委书记,由各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室、工会、审计处、财务处、基建处、资产处、总务处、宣传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办、培训部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会议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协调承办。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及时贯彻上级和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落实有关决策部署;
(二)监督和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协调解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协调有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协调规范内控机制建设,积极防范廉政风险。
(五)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及校长和党委会议。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的议题和内容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征集,并提前将联席会议时间和议题内容提前通知参会部门和人员,以便各自作好会前准备,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二)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决定,根据需要由牵头部门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向党委、行政专题报告。
(三)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与纪检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交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各成员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有重点地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为校党委、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依据;各成员负责做好联席会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分解工作。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一)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每年年初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和落实各项责任。
(二)收集和掌握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情况,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总结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院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决定,根据需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六、联席会议成员职责
(一)根据学校党委每年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负责承办的工作符合党纪法规。
(二)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纪委、纪检监督部门联系,及时沟通、交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学校纪委或党委、行政主要领导报告。
(三)定期或不定期向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相关工作。
七、联席会议形式
(一)定期例会:全体成员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不定期协调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三)组织联合检查:一般是根据领导的安排或特定的某些单项工作进行专门检查或督察。
八、联席会议程序
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或召集人同意后召开,由办公室负责发布通知。需要提前准备的,应由办公室会前通知相关人员。
九、本制度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