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 党务新闻
  • 党员发展
  • 党务公开
  • 重要文件
  • 理论学习
  • 资料下载
重要文件
关于印发《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党员联系学生寝室制度(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5日 23:55  作者:艺术学院  
点击:

各党总支:

现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党员联系学生寝室制度(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627

发:各党总支。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627日印发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党员联系学生寝室制度(修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紧密联系学生,积极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工作体系,不断激活全员育人工作内动力,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按照“学生为本、德育为先、引导为主、服务为魂”的工作思路,修订本制度。

一、参与人员

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党员。

二、工作分工

(一)二级学院教职工党员由各党总支安排联系本院学生寝室。

(二)职能处室党员联系二级院系学生寝室安排如下:

行政管理一支部党员联系商学院学生寝室;

行政管理二支部党员联系财经管理学院学生寝室;

行政管理三支部党员联系外语学院学生寝室;

教学管理一支部党员联系医学院学生寝室;

教学管理二支部党员联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寝室;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总支教工一支部党员联系艺术学院学生寝室;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总支教工二支部党员联系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学生寝室;

通识教育中心党总支教工一支部党员联系软件学院学生寝室;

通识教育中心党总支教工二支部党员联系殡仪学院学生寝室。

三、工作方式

(一)集体下寝

二级院系党总支统一召集,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集体下寝活动,集体下寝根据教职工党员人数尽量扩大学生寝室的覆盖面。

(二)自主联系

教职工党员主动关心、了解、帮助联系学生寝室自主学习、自主管理,通过寝室走访、座谈、谈心谈话、个别交流、参与寝室活动等多种形式,鼓励学生通过世界大学城网络学习空间、电话、微信、QQ等平台沟通交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常性和学生谈心、交朋友,引导学生积极向上、成长成才。

四、工作要求

(一)二级院系党总支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积极推动党员联系学生寝室活动,职能处室党支部主动联系二级院系,共同协商活动的具体组织,每学期初确定党员联系学生寝室安排表。

(二)每名党员最少联系一间寝室,每年下寝不少于2次。

(三)党员须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公布给对应的学生寝室,包括:姓名、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微信号、QQ号、世界大学城学习空间链接地址等。

(四)联系工作要有交流、有记录,每位教职工党员每学期至少填写一次联系记录(样表见附件),并上传到个人网络学习空间“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栏目,党总支做好专项导航,教职工党员联系学生寝室情况直接纳入年底党内评优评先和党员民主评议。

(五)联系学生寝室中有孤残、特别内向、脾气暴躁、遭遇重大应激事件等特征,要特别关注,并针对其具体问题做好教育帮扶。

五、责任落实

()教职工党员联系学生寝室制度情况实现“三个纳入”:纳入党员干部任用工作重要依据,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普通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党总支、党支部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对联系学生寝室工作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党员民主评议等次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二)学校设置教职工党员联系学生寝室活动专项经费,由组织人事处根据二级院系每年新生人数进行核算。各党总支统筹管理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慰问学生寝室或组织学生寝室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

(三)学生工作处(部)将学生在宿舍内的行为表现及时通知所在二级院系,并负责各党总支党员联系学生寝室活动的考核评比,评比内容主要参照教职工党员联系学生寝室在宿舍内的行为表现、情况调研、党员个人网络学习空间“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栏目建设等。考核评比结果按照《中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民院党发〔201764号)有关规定执行。

  • 联系我们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
    • 联系电话:0731-82938396
    • 传真:0731-82938396
    • 联系人:陈老师
    • 招生专线:18570100727
    •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香樟路392号
    • 湘ICP备14001965号-2
  • 移动端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