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下午14:00,艺术学院教工一支部于艺术学院N1-511组织召开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专题学习会议。会议由宣传委员罗婧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本次学习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是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党章修正案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取得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
紧接着学习的是《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本次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后进行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徽党旗的基础主干法规,是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的基本遵循。
学习结束后,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刘朝晖对本次学习提出了建议。刘朝晖强调《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是大家必须重视和学习的重要内容,要严肃认真的进行学习并结合自身的职业,将学习成果融入到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