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2021年10月11日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研究,党总支审核,认为陈奕蓉等60名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确定其为发展对象人选。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11日-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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